登录注册 退出
  • 首页

  • 关于我们

    • 联系方式
    • 总会章程
  • 志愿服务

    • 志愿动态
  • 网络众筹

  • 爱心榜单

  • 信息公开

    • 财务会计报告
    • 年度工作报告
    • 收支明细
  • 公益基金

  • 慈善项目

    • 通知公告
  • 新闻资讯

    • 慈善文化
    • 慈善动态
    • 通知公告
    • 慈善视频

→ 新闻资讯

  • 慈善文化
  • 慈善动态
  • 通知公告
  • 慈善视频

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

最新项目更多>>

  • 万达商圈“益企慈善”

    已筹款:¥9764.93

慈善大讲堂:(七)《慈善法》对网络募捐有哪些规制措施?

2023-08-31 00:00

《慈善法》对网络募捐有哪些规制措施?



主讲嘉宾:郭然

北京市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、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 


郭然:《慈善法》第23条以及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第16条对于网络募捐都是有相应规定的。

《慈善法》第23条规定,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的,应当在国务院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,并可以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。大家注意一下,凡是开展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应该都是非常清楚的,这里所提到的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,包括“慈善中国”这样的网站,同时还有有关的互联网信息平台。

《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》第16条明确规定,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,应当在民政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,并可以同时在以本慈善组织名义开通的门户网站、官方微博、官方微信、移动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。

所以,大家要注意一下先后顺序。当我们开展公开募捐的时候,要向民政部门取得公募的备案号,要在“慈善中国”上进行项目的发布,然后要在20家(指定)平台中选择(1家)进行信息的发布,再在自己慈善组织的网络平台上进行发布。(来源:慈善公益报 慈善公益之窗)


宁德市蕉城区慈善总会
地址: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东侨开发区薛令之路2-5号5楼
电话:0593-2537566 邮编:352000 邮箱:jcqqszh@163.com
闽xxxxxxxxxx

技术支持:北京厚普聚益科技有限公司

扫码关注官方微信